

15 到 20 秒,是一個沒有餘裕的長度。它不夠說一個故事,卻又必須留下記憶點。
而題目本身的難度在於:這是一支時尚短片,訴求是 social friendly、要好看、要有節奏;但如果只追求好看,代言人就會淪為衣架,品牌與人的連結也就不存在了。
執行面上,兩個風格截然不同的場景——慵懶的居家客廳與舞台感的紅色布幔——必須在同一個攝影棚、同一天內完成,且各自還要拍出兩種版本。
名人合作的影片有一個很常見的陷阱:
把明星放在漂亮的場景裡,穿上商品,然後擺拍。
畫面會很好看,但看完不會記得任何事——
因為那個人,可以被任何一個人取代。
但林柏宏是演員。
所以我們決定不拍「一個好看的人」,而是拍「一個演員」。
每個演員都有兩種狀態。
一種是鏡頭還沒開的時候:
坐在單椅上、手裡拿著劇本、有點發懶地看向四周,
坐不住了就邊走邊讀,讀累了就用劇本蓋著臉。
另一種,是燈亮起的那一瞬間。
全片的切角,就是這兩種狀態之間的切換。
轉場沒有用剪接硬切,而是設計了一個「前進的線」的意象。
線出現之後,鏡頭回到原本的場景——人不見了,只剩劇本掉落在座位上。
鏡頭跟著他的背影往前,來到一面紅色布幔前。
一道探照燈掃進畫面。
他像是被光抓住,還沒準備好,就已經給了鏡頭好幾個表演的神情。
接下來是全片最好玩的一段。
探照燈的光線變成線條狀,在紅布幔前與他玩起捉迷藏。
他俏皮地擺拍,光影追著他跑。
這裡的設計不只是視覺趣味。
它把「表演」這件事變成一場遊戲,
也讓一支只有十幾秒的短片,有了節奏與情緒的起伏。
最後在剪影中,他整理好表演,燈光亮起,抬起頭給鏡頭一個微笑。
所有畫面都在同一個攝影棚內完成。
客廳區移除了背景掛畫與多餘陳設,只留簡約的單人沙發與茶几,做出慵懶舒適的氛圍;
紅布區則在深色實景中另外搭建一面 3 公尺寬、2.3 公尺高的紅色布幔,
燈腳全部隱藏,讓它看起來像一個真正的舞台。
光調上,室內保持明亮但富有對比,並讓服裝邊緣染上一層紅光,
用光比在背景與服裝之間拉出層次。
從早上八點梳化開始,兩個場景、兩種規格,一天之內全部完成。















影片以「演員」而非「明星」作為切角,讓一支十幾秒的社群短片,長出了角色與情緒的縱深。
劇本、探照燈、紅布幔三個元素構成一組清晰的視覺符號,使影片在社群平台的快速滑動中仍具備辨識度;而從鬆弛到專注的狀態轉換,也讓 adidas 與代言人之間建立起比「穿著商品」更深一層的連結——品牌站在那個準備上場的瞬間旁邊。

adidas 與演員林柏宏合作,推出一支 15–20 秒的社群時尚短片。
名人合作的影片有一個常見的陷阱:把明星放進漂亮的場景、穿上商品、然後擺拍。畫面會好看,但看完不會記得任何事——因為那個人可以被任何一個人取代。
日活影像決定不拍「一個好看的人」,而是拍「一個演員」。全片以劇本、探照燈與紅色布幔三個元素,捕捉演員從鏡頭外的鬆弛,切換到鏡頭前那一瞬間的狀態轉變。
15 到 20 秒,是一個沒有餘裕的長度。它不夠說一個故事,卻又必須留下記憶點。
而題目本身的難度在於:這是一支時尚短片,訴求是 social friendly、要好看、要有節奏;但如果只追求好看,代言人就會淪為衣架,品牌與人的連結也就不存在了。
執行面上,兩個風格截然不同的場景——慵懶的居家客廳與舞台感的紅色布幔——必須在同一個攝影棚、同一天內完成,且各自還要拍出兩種版本。
名人合作的影片有一個很常見的陷阱:
把明星放在漂亮的場景裡,穿上商品,然後擺拍。
畫面會很好看,但看完不會記得任何事——
因為那個人,可以被任何一個人取代。
但林柏宏是演員。
所以我們決定不拍「一個好看的人」,而是拍「一個演員」。
每個演員都有兩種狀態。
一種是鏡頭還沒開的時候:
坐在單椅上、手裡拿著劇本、有點發懶地看向四周,
坐不住了就邊走邊讀,讀累了就用劇本蓋著臉。
另一種,是燈亮起的那一瞬間。
全片的切角,就是這兩種狀態之間的切換。
轉場沒有用剪接硬切,而是設計了一個「前進的線」的意象。
線出現之後,鏡頭回到原本的場景——人不見了,只剩劇本掉落在座位上。
鏡頭跟著他的背影往前,來到一面紅色布幔前。
一道探照燈掃進畫面。
他像是被光抓住,還沒準備好,就已經給了鏡頭好幾個表演的神情。
接下來是全片最好玩的一段。
探照燈的光線變成線條狀,在紅布幔前與他玩起捉迷藏。
他俏皮地擺拍,光影追著他跑。
這裡的設計不只是視覺趣味。
它把「表演」這件事變成一場遊戲,
也讓一支只有十幾秒的短片,有了節奏與情緒的起伏。
最後在剪影中,他整理好表演,燈光亮起,抬起頭給鏡頭一個微笑。
所有畫面都在同一個攝影棚內完成。
客廳區移除了背景掛畫與多餘陳設,只留簡約的單人沙發與茶几,做出慵懶舒適的氛圍;
紅布區則在深色實景中另外搭建一面 3 公尺寬、2.3 公尺高的紅色布幔,
燈腳全部隱藏,讓它看起來像一個真正的舞台。
光調上,室內保持明亮但富有對比,並讓服裝邊緣染上一層紅光,
用光比在背景與服裝之間拉出層次。
從早上八點梳化開始,兩個場景、兩種規格,一天之內全部完成。
影片以「演員」而非「明星」作為切角,讓一支十幾秒的社群短片,長出了角色與情緒的縱深。
劇本、探照燈、紅布幔三個元素構成一組清晰的視覺符號,使影片在社群平台的快速滑動中仍具備辨識度;而從鬆弛到專注的狀態轉換,也讓 adidas 與代言人之間建立起比「穿著商品」更深一層的連結——品牌站在那個準備上場的瞬間旁邊。